请您在阅读前,先点击上面的“关注”。感谢您的支持,我们将为您带来更多有价值的内容。
随着电动自行车新版国家标准(GB17761—2024)即将正式实施,近期各地方省市级的交管部门也相继发布通告,明确自2025年8月1日起,将开展针对电动车的管理新政策,并同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,重点查处电动车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。
辽宁抚顺
辽宁抚顺发布《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摩托车、电动车夏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》,明确从2025年8月1日开始,将对电动车、摩托车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,行动结束后将转为常态化整治。
本次行动重点整治电动车、摩托车酒后驾驶、无牌无证、不佩戴安全头盔、“飙车炸街”违规载人、闯红灯、逆向行驶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,当地用户需特别注意。
山西高平
截止至2025年8月31日前,山西高平在全市范围内对非标三、四轮电动车进行免费登记备案,登记备案时车主需提供车辆、车主身份证原件、车辆合格证、发票,对通过审核的车辆免费核发备案号牌并现场安装。9月1日开始,将对未进行备案的非标三轮、四轮车上路进行严厉查处。
江西石城
近期,江西石城交管部门发布《关于开展二(三)轮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》。明确将对全市范围内的各类电动自行车开展严查严整,重点打击相关车辆无牌无证、改装加装、违法载人等相关交通违法行为。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常态化整治。
从各地公布的信息来看,此次8月份开始的集中整治范围不仅包括电动车,还涉及摩托车及三四轮车。交管部门特别提醒,相关车辆的车主需严格遵守 “3禁2必须” 的规定,一旦违反,将面临相应的处罚。
电动车、摩托车、三轮车
上路“3禁”新规
1、禁止加装非法配件
电动车上路除了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还需注意不得对车辆进行非法加装或改装,否则可能面临交管部门的处罚。
生活中,部分车主为了提升电动的使用便利性,会自行加装各类配件,比如给电动二轮车装遮阳伞,给电动三四轮车加设车篷、雨篷等。但这类加装行为会改变车辆原本的外观和构造,显著提升安全隐患,因此已被交管部门明确禁止。
2、禁止改装动力性能装置
同时,部分车主因不满足车辆性能,会对电动车进行私自改装,如拆除电动自行车的原装限速器、更换电机或换装大功率控制器等。这类行为均属于非法改装范畴,一旦被交管部门查处,车辆将被暂扣,相关改装部件可能被强制销毁,驾驶人还需承担相应处罚。
3、禁止改装电池
另外,不少车主因车辆续航无法满足实际需求,会私自扩容电池仓以搭载更大容量的电池组,或是通过 “铅改锂” 等方式更换电池类型。但这类改装行为会破坏车辆原有的电路设计与稳定性,极易引发短路、自燃等安全风险,因此已被多地交管部门明确禁止。
电动车、摩托车、三轮车
上路“2必须”新规
1、车辆必须合法挂牌
新国标实施之后,交管部门对于非标车辆有了统一的标准衡量,管理起来势必更加严格,所以所有电动车、摩托车及三轮车需按规定悬挂对应牌照,具体要求如下:
电动自行车:需悬挂绿底白字的非机动车牌,且车辆需符合国家标准(如车速≤25km/h、电机功率≤400W 等);
电动轻便摩托车:需悬挂蓝底白字的机动车牌,驾驶时需持有 F 类驾驶证;
电动摩托车 / 三轮车:需悬挂黄底黑字的机动车牌,驾驶时需持有 E 类或 D 类驾驶证。
若驾驶无牌车辆上路,被交警查处后将面临扣车及20-200元罚款。此外,非标车辆的临时号牌在过渡期结束后将自动失效,届时非标车若上路行驶,将被依法扣车并强制报废。
2、机动车必须持有驾驶证
无论是电动轻便摩托车、电动摩托车,还是三轮车,按照相关规定,若行驶速度超过25km/h,其属性便等同于机动车,与摩托车一样,驾驶此类车辆上路必须持有相应的准驾驾驶证(D 证、E 证或 F 证)。另外需要注意的是,电动自行车虽无需驾驶证,但驾驶人需年满 16 周岁方可上路行驶。
事实上,查处电动车、摩托车及三四轮车的无证驾驶行为,已成为8月份多地交管部门的重点工作内容。一旦被查获无证驾驶,驾驶人将面临 200 元至 2000 元的罚款,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并处 15 日以下拘留。
总结:
8月1日开始,不少地区都将针对电动车、摩托车、三四轮车进行严查,各位车主需要注意以上“3禁2必须”要求,避免上路被处罚。对此你们对此有什么看法呢?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。